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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培养单位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刘淑媛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3315



 粤财大研〔2022〕56号

全体2022级研究生新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各培养单位提前布局,制定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研究生新生录取到正式报到之间的“空档期”,以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理论与学术供给,提升研究生新生的综合素养,为研究生入学后的专业学习和科研能力训练奠定基础。现将各培养单位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予以公布。

   经济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

   财政税务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金融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工商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会计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岭南旅游研究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信息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

   统计与数学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艺术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人文与传播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粤商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湾区影视产业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外国语学院2022级研究生新生提前培养工作方案.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