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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机构简介  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研究生院是统筹全校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通过多科室协同,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制订、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以及配套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及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课程体系、教学运行及成绩系统;监督培养环节实施(含中期考核、课程评估),负责学籍注册与异动管理。

(四)统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安全教育,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校园危机事件。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统筹研究生奖、助、贷等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为研究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

(六)负责学位授予与导师管理。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开题、查重、盲审、答辩及评优,审核学位授予资格,以及学位证书发放、学历学位信息备案等工作;承担导师资格认定、培训考核等职责。

(七)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相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研究生院下设研究生培养科、学位管理科、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科。

(一)研究生培养科职责

负责全校研究生培养管理与质量监控。包括统筹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教学组织、教务管理、课程建设、教学工作量核算、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实践环节管理、中期考核;组织校级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及中后期管理、课程教学评价与督导、案例开发建设、行业产业导师队伍建设、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建设、导师培训及其他研究生创新项目建设

(二)学位管理科职责

主要负责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本科和研究生)。负责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包括组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查重、盲审、答辩及评优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查、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和水平评估工作等。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职责

统筹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开展研究生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引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研究生应急事件;协助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建设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组织研究生奖助项目评审,做好三助一辅工作;负责研究生纪律处分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编制研究生就业报告,为研究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开展工作;运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四)博士研究生培养科职责

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奖学助学、毕业、就业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办公室综合及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