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思培中心函〔2018〕1号,附件1),现将有关研究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训中心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日。
三、推荐对象及名额
广东高校所有注册的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校学生人数1万人以上的推选2名,在校学生人数1万人以下的推选1名,招收研究生的学校可另推选1名研究生,原则上一所高校不超过3名。
四、奖项设置
全省原则上评选“2017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17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2);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 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六、推选程序
1.报名事项。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学生报名,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报名表纸质版(附件3)及相应电子材料,4月2日前交研究生院(逾期不受理);研究生院组织遴选,4月3日将推荐材料送交教育厅。
2.教育厅组织评选。评选分为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3.结果公示。年度人物的入围和最终结果将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广东学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七、申报要求
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2.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anjiushengglk@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校——事迹类型(附件4)。例如:广东财经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联系人:研究生院管理科 廖老师,电话:84096782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9日
20181号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