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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校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蓓蓓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5-06-12 浏览次数:25

粤财大研〔2025〕3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粤财大〔2022〕131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所获得的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奖、教学荣誉奖(仅需申报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其中,教学成果奖、教学荣誉奖、优秀案例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课程建设项目、基地、教改项目以结项下达通知为准,入库案例以收录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报《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单位。

 2.所属单位初审。所属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汇总表和教师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4.公示。研究生院对审核通过的奖励项目和名单进行公示。

 5.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6.学校发文表彰及发放奖金。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2025年6月24日前将《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研究生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按照汇总表的顺序排列,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揽月楼311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2024-2025学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

 联系人:罗老师84096627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doc

          3.广东财经大学2024-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