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缓考、重修、补修的通知
作者:罗蓓蓓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563

粤财大研〔2024〕62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可选择补考或重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类课70分,非学位类60分进行记分;缓考合格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进行记分。补考后仍不合格的须重修,每门课程只能重修一次,重修合格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分。缺勤次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未合格和有旷考课程的研究生,其相应课程必须重修。休学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自行申请课程补修。

各培养单位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查询--成绩历程查看或班级成绩一览表”查看本单位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和具体课程。各研究生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专区--个人成绩查询”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对于需要查看补考以及申请缓考、重修、补修的学生在“研究生专区”找到相应的功能入口查询,具体流程参考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附件1)

上学期研究生课程的补考、缓考具体安排如下:

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安排在10月8日(星期二)14:30-16:00,地点:尚学楼206;

2.其它专业课程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到相关学生。

任课教师于10月15日前根据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引(教师端)(附件2)的“5.缓考成绩录入”或“6.补考成绩录入”流程报送相关成绩并提交各单位负责人审核,逾期不予登记。

3.需要重修、补修的研究生请于9月24日前通过融合门户中的新研究生系统学生专区学生重修/补修入口提交申请,经学生所属单位、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开课单位落实学生的重修/补修选课工作。


  

    附件:1.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docx

          2.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引(教师端).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