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3〕18号
为做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23〕12号)和《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附件1)等相关规定,我校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具体包括:
(一)内容及形式:
1. 笔试: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业务课一(经济学)50分,业务课二(计量经济学)50分,英语(不含听力)50分。笔试时长为3小时。
2. 面试:由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及英语水平(每项满分50分,总分150分)。
(二)时间安排:
1. 报到
时间:3月25(周六)8:00-8:30
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北五(第三教学楼)301(靠近东北门,临近新港东地铁站)
2. 笔试
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12:00
地点:北5(第三教学楼)305
考生报到笔试时间为上午8:00,迟到30分钟(即8:30分以后)视为放弃笔试。烦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笔试。
3. 面试
(1)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2:30开始。
(2)面试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北5(第三教学楼)305。
(3)面试顺序: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
【注】请考生携带身份证,2:00在北五(第三教学楼)301抽号,2:30按照抽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面试(面试前请在北五(第三教学楼)301等候,并保持安静)。
二、考生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可更新)。
(5)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2)。
(6)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
(7)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仅应届生提供,附件4)。
三、录取
1.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50%+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50%。博士点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9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
3.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公示与争议处置
1.实行责任制。招生单位对博士生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综合考核结果全面负责。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综合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dufe.edu.cn/main.htm)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对综合考核录取结果如有异议,须在相关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相关信息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招生单位将于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招生单位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4.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020-84261737
博士生培养办公室:020-84096627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0-84261169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当年博士生招生文件执行。
4.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docx
3.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doc
4.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