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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研究生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6-10-09 浏览次数:10

粤财大研〔2026〕60号


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粤财大办【2026】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假期前后研究生教学衔接工作,维护正常教学运行秩序,经研究,现就9月28日-9月30日的课程调整安排、期末集中考试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调整安排(9月28日-9月30日)

(一)教学安排的截止周次为第16周(含第16周,例如1-16周、2-16周)的课程:12月28日(星期一)补9月28日(星期一)的课程、12月29日(星期二)补9月29日(星期二)的课程、12月30日(星期三)补9月30日(星期三)的课程。教学安排的截止周次为第17周(含第17周,例如2-17周)的课程:2027年1月4日(星期一)补9月28日(星期一)的课程、2027年1月5日(星期二)补9月29日(星期二)的课程、2027年1月6日(星期三)补9月30日(星期三)的课程。教学内容按照原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顺延实施。

(二)教学安排的截止周次非第16周(不含第16周,例如1-8周、2-12周)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情况,经与学生充分沟通并报开课学院批准后,在课程原定的教学截止周次内(例如1-8周的课程在前8周内),通过调整授课进度、安排补课、增设实践教学、组织课外创新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落实并保障教学质量。若采取补课的方式,须向研究生院或相关单位另行申请补课室或实验室。相关补课及教学补做工作原则上须于第17周周四(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期末集中考试时间调整

结合课程调整情况,研究生各年级期末集中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如下:

(一)2024-2025级学生:原定于第17周开展的期末集中考试调整至第17-18周组织实施。

(二)2026级学生:原定于第18周开展的期末集中考试调整至第18-19周组织实施。

(三)非集中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或考查,并须在相应年级集中考试周开始前完成。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通知的传达落实,组织任课教师、学生按照本次调整安排开展教学与学习。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乔老师,电话020-84096782;罗老师,电话020-8409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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