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6〕51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见
1.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2026年度招生资格(具体详见系统),研究生为2026级全体博士研究生(含往年因休学等原因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
2.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办法》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限额为2人,在读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0人。
3.各单位根据各学位点最新培养方案确定本次互选的研究方向、该方向下的指导教师和拟指导研究生人数,并及时向相关师生公布。
4.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向相关师生公布。
5.互选流程、注意事项应依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办法》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二、具体安排
1.9月18日前,各单位在系统调整导师招生限额,并录入202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具体详见操作说明(附件1)。
具备多个博士点招生资格的导师,如跨点不跨学院,由本单位征询导师意见后确定各点拟指导人数;如跨点跨学院,由导师所在单位征询导师意见后,确定其在本单位博士点和外单位博士点拟指导人数,并告知相关培养单位学科秘书,避免出现超额情况。
2.9月18日前,研究生结合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研究兴趣等,根据公布的导师名单,按要求依序选择最多三名指导教师作为自己的意愿导师,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表》(附件4)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按研究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提交给导师选择,导师根据个人指导意愿和限额进行选定。未被意向导师选中的研究生,由各单位在尊重师生意愿的基础上协调选定导师。
4.各单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202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确认表》(附件5),对所有导师和研究生公示三日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gdufepyb@126.com。
5.9月30日前,各单位将《广东财经大学202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汇总表》纸质盖章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揽月楼310),并在系统录入结果,具体详见操作说明。
6.研究生院审核后备案。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发至各导师和研究生,落实此项工作。
4.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表.doc
5.广东财经大学2026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