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延期毕业研究生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现就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粤财大〔2017〕87号)相关规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一般不得延长学习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以学期为单位,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对象
因故不能在规定学制内(2年或3年)按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延期的流程
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每次申请延长学习的期限最短为1个学期。
请各学院于5月21日前统一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3)交至揽月楼326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ygb@gdufe.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0-84096846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国内学生).docx
附件2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国际学生).docx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