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6〕17号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级评选和省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两类项目,实行“一次申报、分类评审、择优推荐”。
该类项目与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直接衔接,按评审排名顺序确定省级推荐项目。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二)校级特色类项目
该类项目由学校自主设立,作为培育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抓手。
7.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研究
8.研究生特色教材建设项目
9.专业学位产教融合课程建设项目
10. 智慧课程与AI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限额
省级推荐限额:我校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省级推荐总限额为22项。具体各类别推荐限额详见附件1。
校级立项限额:在省级衔接类项目中未获推荐至省级的及校级特色类项目,择优确立校级立项。
三、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因方案调整不再列入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课程不予受理申报。各类项目开始日期统一为2026年7月1日。学科领域信息填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13)。
(一)省级衔接项目申报条件
各单位申报省级衔接类项目,须遵循《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二)校级特色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单位申报校级特色类项目,须遵循《校级特色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同时项目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应具备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初评(即日起至2026年5月5日)
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申报省级衔接项目使用附件4-8;申报校级特色项目使用附件9-11。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初评,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公示。
(二)材料报送(2026年5月6日)
各单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揽月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4-11)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盖章PDF扫描版。
2.《202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版各一份。
3.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项目所需的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三)校级评审与省级推荐(2026年5月8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于5月8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校级立项建设项目,并从省级衔接项目中遴选产生省级推荐项目。评审推荐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上报省级材料(2026年5月1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教研项目立项”中填写项目信息等类别,上传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提交申请。如系统无申请,则取消该项目立项。学校审核立项后将省级推荐项目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经费与管理
省级立项项目的建设经费在学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经费中安排,校级立项项目的建设经费在本单位其他经费中统筹安排、保障实施。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时,应科学合理地规划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使用经费,确保建设成效。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相关考核。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学习省通知及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申报项目须紧扣国家战略和广东发展需求,聚焦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新增的数字教材、课程数字化改造项目应积极探索教育数字化应用新模式。
(四)所有申报材料须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4096782;吴老师,84096150
电子邮箱:gdufepyb@126.com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9-11:校级项目申请书.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