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学位〔2025〕72号
各单位:
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粤财大〔2024〕103号),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关的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当然成员,不在此次推荐之列。
二、有学位授予工作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人选范围包括:学位点负责人、教学单位中分管研究生或者本科教育的负责人以及其他无党政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
三、候选人应具有正高职称,熟悉学位管理工作,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处事公正。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认真讨论。经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5日前报送学位办,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xwb@gdufe.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揽月楼319。
联系人:朱老师 84095909 揽月楼319
校学位办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