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5]47号
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博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与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小组由导师与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组成,人数4人左右。鼓励学科交叉联合指导。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6日前将培养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指导小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孙明晨 联系电话:020-84096782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揽月楼311)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