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5〕11号
各培养单位: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博士生制定科研选题、明确科研方向的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研〔2019〕20号)具体要求对2023级博士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
二、开题程序
1.博士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开题申请人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开题。
3.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评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与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4.开题报告会采取个人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介绍开题报告表相关内容,回答开题评审小组成员提问。开题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经评审小组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培养单位最迟应于4月30日前将《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签字盖章纸质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四、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督促指导教师及博士生严肃认真地对待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请务必提前三天将博士生开题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4095909,办公室:揽月楼319。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