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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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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年版)确认稿的通知
作者:刘淑媛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324

粤财大研〔2024〕72号

各培养单位、各学位点: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年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谨性,研究生院近日将对培养方案汇总稿编印成册,现请各学位点进行最后一次的核查、优化、提升,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重点

1.培养目标。各学位点应针对“培养目标”未能充分体现国家战略、湾区特色、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要求的问题,重点凝练契合我校实际的培养目标,一般应包含“粤港澳大湾区”等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体现我校区位优势和学校特色的关键表述。学术学位重在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实践创新型人才。

2.课程设置。各学位点课程设置应严格落实《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要求;同时课程内容及体系应体现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并突出相应学位类别教育教学的侧重点。

3.学位论文。各学位点应依据两类学位的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求和学术规范、科学伦理与职业伦理规范,分类制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阅标准和规则及核查方法。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独立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对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我校实际,就未能充分体现学硕、专硕分类发展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4.专硕的“实践训练”每个专硕的培养方案均应有“实践训练”的模块,请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2024年版),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在“二、基本要求”下,设置“实践训练”的内容。大部分专硕的培养方案已设置此模块,请进一步完善,并注意避免与“专业实践”内容的重复叙述。

5.方案的用词规范。对于培养方案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关键信息,务必查找并准确引用相关上位法,使用官方认可或行业内通用的表述方式,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易引起歧义的词汇。

6.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在审核中,仍发现有错别字或者标题层级不规范等问题,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全面检查,特别是“一级学科/专硕类别”“培养单位”“学位点名称及代码”“学位授予名称”等关键信息,确保不存在任何低级错误。

二、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请各培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认真审议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总稿将编印成册,作为12月上旬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会的必备材料,并将在近3-5年内稳定实施。如有纰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负责。

2.修订方式。请各培养单位直接在10月18日下发的培养方案(批注版)上以修订模式修改,标黄突出显示,并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以“培养单位+学位点+学硕/专硕202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命名,提交至培养办邮箱(gdufepyb@126.com)。纸质版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揽月楼311)。

3.时间要求。述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均于10月23日前提交。

 

 附件:1.专硕202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批注版10.18).doc

     2.学硕202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批注版10.18).doc

     3.关于核查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年版)确认稿的通知.pdf

 

   联系人;刘淑媛    联系电话:02084096987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