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缓缴学费、住宿费暨“绿色通道”资助工作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4﹞49号
新学年伊始,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原因,可能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能够及时注册、顺利开展培养计划,现就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缓缴学费、住宿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若未能在开学报到前凑齐足额学费、住宿费,且近期内也无法缴纳此费用,可申请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2、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因贷款尚未发放到户而又没有其他渠道或方式支付学杂费的研究生,也需要办理缓缴手续。
二、办理流程
1.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含2024级新生)本人在9月6日前,向培养单位发起申请。
2.培养单位审核汇总
培养单位在9月9日前,对研究生申请进行审查,依据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研究生获得资助、学习生活表现等情况对缓缴原因等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后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uangzizhao@gdufe.edu.cn。
3.研工部汇总提交
研工部汇总名单后,将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缓缴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名单反馈财务处,进行最终确定准予暂缓缴纳学杂费的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1、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杂费的研究生,可申请暂缓缴纳。各培养单位应认真核实,准确登记,及时报送,确保不重复、不遗漏。
2、缓缴学费、住宿费截止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办理了缓缴学费、住宿费手续的研究生须在此期限前缴清缓缴款项,未及时缴清的研究生,可能会影响秋季学期已选的课程以及春季学期注册、选课。
3、申请缓缴学杂费的研究生要提供缴清学杂费的方式来源,准予缓缴学杂费的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缴纳欠费。培养单位要对困难研究生的欠缴金额、缴款能力进行评估,如无其他可靠经济来源且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要动员研究生参加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按时缴清欠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0-84096846
地址:广州校区“一站式”研究生社区326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