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4号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考试时间安排
第18周
二、巡考工作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小组,负责检查、评估考场纪律和监考工作。
组 长:邹新月
副组长:晏宗新、何晓聪、孙桃丽
组 员: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负责人
秘 书:刘淑媛、罗蓓蓓
三、巡考工作分工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二)组员职责:负责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并按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表》(附件2)参与全校研究生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巡视主考、监考到位情况,根据主考、监考职责和考试纪律要求,对监考员和考生不规范的行为和异常现象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等。
(三)巡考员需检查主考、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如果主考、监考教师在规定时间没有到岗,须及时联系培养单位领导,并严格执行《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须知》(附件3),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流程》(附件4)做好各项巡考工作。
(四)巡考员在考前15分钟到巡考工作点(广州校区尚学楼一楼、佛山校区厚德楼一楼)签到、领取巡考证。
(五)巡考员须熟悉《广东财经大学考场纪律》(附件7)。检查监考员是否按照监考程序进行监考。巡考员每隔20分钟进进行一次全面巡考。对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终止该生的考试,收齐证据、要求考生在证据上签名确认,并协助监考员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附件9)。巡考员须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告。
(六)巡考员须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5),本单位各类课程考试的巡考记录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全校巡考的巡考记录表在巡考结束后交各巡考工作点。
四、考务准备
各培养单位1月10日前检查考试试卷是否印制,草稿纸、答题纸、试卷袋、密封条是否齐备,考试学生名单是否打印。短缺材料请及时印制,或至研究生院领取。
准备两个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时间、地点、日期、试卷印制份数等信息。一个为空白试卷袋,确保另一个试卷袋里装有足额的试卷、草稿纸、答题纸,两个密封条,一份考试学生名单,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附件7),两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
各培养单位1月10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和查看方式传达到主考、监考、研究生(教师登录新研究生系统-教师专区-考试监考安排查看;研究生登录新研究生系统-研究生专区-学生考试安排查看),将本单位巡考任务传达到相关负责人。
五、主考、监考工作分工
(一)查看工作任务
各培养单位监考老师应于1月11日前进入系统查询本人考试任务。
(二)主考老师职责
1.考试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2.考试过程中回答考生有关疑问。
3.考试结束回收所有考生答题纸、考试学生名单(签名版)、《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
(三)监考老师职责
1.领取考务资料
每场考试由排在第一位的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相应地点领取各类课程试卷、答题纸、草稿纸、考试学生名单、密封条、《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附件7)、《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等考务资料,领取时请注意核对考试科目和领取材料是否一致。本次考试科目均为专业课,领取地点为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处。
2.监考员就位
所有监考老师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凭身份证或研究生证进场并按要求就坐。考生须相互隔开就坐,单独进行考试。监考老师相关责任详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须知》(附件6)。
3.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清点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数量是否足额。试卷如有问题,请联系主考老师进行处理;试卷如有短缺,请联系试卷分发老师进行处理;答题纸、草稿纸如有短缺,请至各巡考工作点领取。
4.宣读纪律、清场
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纪律(一经认定为作弊,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在留校察看处分没有解除前研究生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并进行清场,要求研究生将相关资料、讲义放在讲台指定区域。不论开卷、闭卷,均需考生独立完成。开卷考试只能使用纸质参考资料,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不允许使用。
5.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发放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每人一份,并指导考生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指定位置签名。
6.核对证件、考生签到
开考后,监考老师逐一查看考生证件,防止冒名顶替。每位到场考生须在考试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7.考试中注意事项
(1)考生中途要求再提供草稿纸,需将原发放草稿纸收回。
(2)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立即口头警告,警告无效可调整考生座位;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考生考试,没收考生抄袭材料,并当场要求考生在抄袭材料上签名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名,由在场的两名监考老师签字确认,并报告巡考员或考务组成员,以便及时处理和记录。
(3)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认真注视考场,不使用手机,不翻阅书报,不吸烟,不走出走廊,不在讲台前或座位上久坐,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一式两份。
(5)考试结束前,研究生院派专人到场回收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
8.试卷密封
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试卷袋相关内容。将考生答题纸(按考生人数清点数量)、一份《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8)、考试学生名单装入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答题纸”。试题纸和草稿纸装入另一个研究生试卷袋,在右上角注明“试题纸、草稿纸”。
9.试卷材料交接
“答题纸”清点后,交主考教师;“试题纸、草稿纸”袋交各培养单位学科秘书,保存三个月备查。
10.其它
监考老师须严格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为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避免出现研究生投诉或被巡考人员反映监考过程有异常情况。
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987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揽月楼320室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情况表.XLS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