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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指南
作者:罗蓓蓓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147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和学校实际,现就教学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教前准备

1.编制、更新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中的“下载专区”下载相应表格。

2.开学第一周周四前将研究生课程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交至学院学科秘书处,学科秘书汇总后在网站予以公布。

3.查看课表

研究生教学实行信息系统管理,教师以个人工号和密码登录融合门户,选择新研究生系统,点击教师专区-教师课表查询进入查看(课程表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予变动)。

4.查看打印选课名单

进入系统查询、打印平时记分册(教师专区-教师课表查询-教师个人课表-选择教师授课任务对应课程-记分册进行打印)。

二、课堂讲授

1.按研究生课程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授课,提前告知研究生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占比、考核要求、考试形式等。

2.严格课堂教学,做好课堂考勤。对缺勤次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应禁止该生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取消其平时成绩。

3.支持和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研究生院、各学院组织的听课、教学检查工作等。

4.疫情防控期间,请保持教学场地室内通风,避免交叉感染。教学过程中遇有本人或研究生身体发热、乏力、干咳等不舒服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通知相应开课单位和研究生院。

特殊问题1:因事因病申请调课,进入OA系统办事大厅—研究生教师调课申请(系统填写申请--学院负责人系统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审批),提前三天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受理。研究生院会定期公布研究生教师调课有关汇总情况。

特殊问题2:发现实际上课人数与选课名单有出入,请在开课两周内联系课程所在学院学科秘书进行调整。

三、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课程论文结合实验设计、实验设计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各培养单位须于课程结束三周前将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以书面形式报开课单位备案。

平时和期末成绩占比一般为40%60%(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学位类课程达到70分、非学位类课程达到60分,方为合格。

考试课程使用《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试题纸模板》命题(AB两套),考前十天将纸质版(需签名)及电子版各一份交各学院学科秘书处进行汇总处理。

评卷应注意卷面整洁,采用给正分方式,评阅完毕后签名。

非考试课程,须在每份报告或论文前附《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论文形式)评阅纸》,写出具体批改意见和分数后签名。

四、课程成绩提交

考核结束在成绩录入规定时间内录入并提交,次学期开学后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并签名交各学院学科秘书。

特殊问题1:成绩录入过程中需要取消成绩录入或平时成绩设定方式或其它录入问题的,请联系各单位学科秘书。

特殊问题2:成绩一经提交一般不予更改,如有特殊原因,请填写书面申请,学院出具意见,交研究生院审批。

教学材料归档

课程结束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学科秘书存档,提交时间为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四前:

1.试题(含答案)纸质版一份;

2.所有答卷(或课程论文);

3.成绩单纸质版(含签名)两份;

4.平时记分册纸质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