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3〕75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大〔2015〕79号)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可选择补考或重修。补考合格的成绩按学位类课70分,非学位类60分进行记分;缓考、重修合格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进行记分。
各单位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历程查看或班级成绩一览表,查看本单位上学期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和具体课程。各研究生进入新研究生信息--研究生生专区--学生个人成绩查询本人上学期的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对于要报名缓考、重修、补修及查看补考的学生在“新研究生信息--研究生生专区”找到相应的功能入口。
根据安排,现将上学期研究生课程的补考、缓考、重修、补修工作通知如下:
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选1)》全日制安排在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进行(地点:北三601);
2.《中级宏观经济学》安排在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进行(地点:北三602);
3.其它专业课程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
10月24日前各教师按“研究生系统操作指引(教师端)(见附件)”中“5.缓考成绩录入”或“6.补考成绩录入”流程报送相关成绩并提交各单位负责人审核,逾期不予登记。
4.选择重修、补修的研究生请于10月8日前通过融合门户中的新研究生系统学生专区学生重修/补修入口提交申请,交由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落实学生的补修选课工作。缺勤次数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未合格和有旷考课程的研究生,其相应课程必须重修。休学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自行申请课程补修。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