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3〕41号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相关要求,经组织考核选拔,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博士生培养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署具真实姓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7日
联系电话:
博士招生工作小组:020-84261737
学校博士生培养办公室:020-84096627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0-84096516
二、最终录取名额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拟录取名单如因招生计划、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审核不合格发生改变,我校将根据录取规则变更录取名单。
三、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广东省、教育部有关部门检录审核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未能通过检录审核、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实表现审查未通过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等考生,我校将缓发录取通知书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