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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2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谢琦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2-12-14 浏览次数:216

  粤财大研〔2022〕115号

 

各相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及《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2),我校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点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英语语言文学、法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金融、保险、税务、公共管理、会计。以上学位点均应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下称《年度报告》),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是学校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2022年的建设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二、各学位授权点可参考附件3、4撰写学位点建设年度自评报告,重点突出2022年的建设进展和所取得的建设成绩。本次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所涉及与时间相关内容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各学位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纸质版须经一级学科负责人(学硕点)或单位负责人(专硕点)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996462125@qq.com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020-84096782或0757-87878803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北三-909,佛山校区厚德楼525  

 

 

                                   研究生院

202212月14日


附件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学位〔2020〕26号).pdf附件2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 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体例).doc附件4 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体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