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校区研究生“一站式”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2〕37号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2022年3月2日校长办公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第3次和第4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督办通知》(粤财大党办[2022]12号)要求,会计学院、法学院、粤商学院,需各派驻研究生辅导员常驻佛山校区,开展佛山校区研究生“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接受研究生院统一工作安排、人事关系仍归属原单位)。鉴于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完成,新入学研究生部分工作需要提前开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会议和督办精神,要求相关培养单位就“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前期建设准备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会计学院、法学院、粤商学院分别确定1-2名派驻辅导员,并与4月29日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派驻辅导员工作内容除继续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外,“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前期建设准备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
三、在佛山校区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其他单位,应指导本单位专(兼)职辅导员对接派驻辅导员,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延伸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派驻辅导员工作拟于2022年5月10日正式到岗开展工作。“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前期建设准备工作期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周安排1-2天统一组织派驻辅导员开展前期建设准备工作;
五、研究生院佛山分院做好派驻辅导员、其他培养单位专(兼)职辅导员落实“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及其他延伸管理工作的考勤,并作为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409684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