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202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2〕10号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202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能按时顺利发放,现需要各学院梳理排查本单位2022年春季符合发放条件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主要以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为摸查对象,如名单没有变化,请来函申请按上学期名单发放。
二、请摸查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中是否有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为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具体参考研究生手册),如有调整,请来函详细说明情况,研究生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整发放名单。
三、请摸查一学期以来本学院学籍异动或违纪情况学生,如助学金名单有增减,请来函研究生处进行调整。
所有材料(纸质盖章版)请于3月12日下班前交到北三研究生院908。
联系人:黄梓钊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研究生院(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