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学位[2017]3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粤财大[2015]26号)规定,学校开展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评审工作。为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做好学位授权点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本次整改范围包括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等5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英语语言文学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二、整改要求
各学位点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通讯评审、专家实地评审的意见,分析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体例见附件3)。方案应包括发展目标与具体措施,针对评审专家提出的学位点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建设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各二级学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任务表,并报送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及研究生处。
(二)4月20日前,各一级学科汇总下设二级学科材料,形成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和任务表并报送研究生处。
(三)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研究生处根据各学位点建设目标、任务及安排,组织中期检查。
(四)2018年3月-2018年11月,组织专家对各学位点进行复评,并将评估结果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硕士授权点合格评估体系
2.广东财经大学学位点建设整改任务表
3.广东财经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