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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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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6-16 浏览次数:82

                             粤财大研[2015]6号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提高培养质量,凸显培养特色,现以我校列为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和推行完全学分制为契机,就本年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实施《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有关精神,体现我校“商法结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的办学特色,按照“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分类制订、突出特色”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把握改革重点

1.调整课程结构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类别分为基础学位课、专业课、公共课三类。基础学位课为一级学科平台课程(每门3学分),专业课分专业核心课(必修,每门不低于2学分)和专业选修课(每门1-2学分),基础学位课和专业核心课设置不可超过15学分。公共课分公共必修课(政治课3学分,外语课3学分)和公共选修课。

各培养单位在专业课中应开设一定的前沿类课程和双语类(或全英类)课程,前沿类课程应和“一带一路”、“亚投行”、“广东自贸区”等重大发展战略进行融合,双语类(或全英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均应与普通课程有所区分。

2.深化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

学术学位研究生英语实行分模块教学,并可采用跨学年方式进行学习,即研究生根据个人需要,可在1-4学期选择模块进行学习或再学习,以切实提高研究生英语水平。

3.设置研究方法类课程包

学术学位按“方法论课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研究方法课程(中级计量经济学等)---方法工具课程(经济应用软件等)”三个层面设置研究方法类课程包,面向全体研究生开放,研究生根据个人需要进行学习,应修至少2学分。

4.推动专业学位仿真实验教学

专业学位按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并依托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各联合培养研究生实践基地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和内容,加大仿真实践类课程和案例教学的比重,突出课程的实用性和综合性,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学位教学体系。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6月16日-26日,各单位成立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小组名单于6月2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各单位广泛听取本学科导师、任课教师及相关研究生的意见,按照提供的模版(附件1、2,红体字为应修改部分,下划线字为应添加内容,黑体字不得变动)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课程主讲教师完成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的编写。

(1)各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应参考不少于三所国内知名大学的同类培养方案进行制定(修订)。

(2)对于不能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列入培养方案。2014年已提交过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附件4),根据需要对考核方式、课程类别和其他内容进行更新。

(3)因即将启用新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课程代码采用新标准,各单位请勿填写课程代码,由研究生处统一编制。

2.6月27日-7月2日,各单位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7月3日前,各单位提交培养方案纸质版(封面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各一份,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处。

4.7月6日-10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

5.7月15日起,各单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84096987

电子邮箱:gdufepy@qq.com   办公地址:北三903室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2.  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

    3.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4.  2014年已提交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细目

    5.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

    6.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研究生处

              二Ο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