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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10

粤财大研〔2026〕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和导学团队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选树一批思想引领好、运行机制好、导学关系好、团队文化好、培养成效好的“五好”研究生导学团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教学相长、团队共建、追求卓越的研究生导学文化。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研究生导师与其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导学团队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培养方向和团队运行机制。团队设主导师1名,可包含其他合作导师,主导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至少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中的学生应为我校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10个“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团队不超过2个。学校根据申报质量和评审情况确定入选名单,申报质量未达到要求可少评。

四、申报条件

(1)思想引领好。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团队成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能够在思想引领、学术规范、品德养成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有效指导。

(2)运行机制好。团队机制健全,协同育人有力。团队分工明确、运行规范,建立定期组会、学术研讨、谈心谈话、过程指导、学业预警和困难帮扶等机制,形成持续稳定的育人共同体。

(3)导学关系好。导学关系融洽,师生互信、教学相长。团队尊重研究生成长规律,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现实困难,倡导教学相长、合作发展,形成师生良性互动、共同进步的导学氛围。

(4)团队文化好。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温馨的人文环境,增强团队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注重导学文化的传承,发挥高年级研究生对低年级研究生的传帮带作用,形成以老带新、薪火相传的良性发展格局,团队经验具有可学习、可推广价值。

(5)培养成效好。育人理念清晰,培养职责落实到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团队指导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质量、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专业实践、优秀实践案例、咨政服务、就业升学或社会贡献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五、不得推荐情形

(1)近三年内团队成员因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校纪处分;

(2)近三年内团队成员出现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

(3)近三年内团队成员因发生教学事故;

(4)近三年内团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或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

(5)团队指导的研究生近三年存在违法违纪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团队在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中存在明显责任缺失;

(6)近三年内团队研究生出现因超过规定修读年限而被予以退学的情况。

六、评选程序

(1)团队申报。申报团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书》,整理支撑材料目录及代表性支撑材料,报所在培养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资格条件审核,组织本单位遴选推荐。推荐结果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现场答辩,专家对通过资格复核的团队进行评审,形成拟入选名单。

(4)学校审定与公示。拟入选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2026年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名单。

七、材料报送

(1)《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团队事迹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2)《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1份;

(3)支撑材料目录及代表性支撑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请装订成册,一式1份;电子版汇编为一份PDF文件。支撑材料应与申报书对应,突出近三年取得的成果;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广州校区揽月楼310),并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gdufepyb@126.com)。电子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_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材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八、结果运用

授予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荣誉称号,学校进行表彰。支持获评团队总结凝练育人经验,纳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导师培训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典型案例,并开展宣讲。

九、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首要标准,避免简单以论文、项目、奖励数量代替育人成效。

(2)申报团队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取消参评或获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培养单位要以评促建,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推动导师团队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4)主导师及团队成员不得同时跨多个团队申报参评。已获评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的主导师,不可再次以主导师身份参评,三年后可以导师组成员身份参加评选。获奖团队中除主导师外的导师组其他成员,三年后可以主导师身份或导师组成员身份参加评选。


联系人:吴老师 020-84096150;孙老师 020-84096782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书.docx

      2.团队事迹材料模板.docx

      3.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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