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5〕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标志,推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是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服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需要、支撑研究生教育数字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推进交存工作,做到应交尽交。
二、采集数据获取
为尽量减少论文交存过程中的工作量,学位授予已有数据无需重复上报,对于论文是否交叉学科\学科交叉论文(实践成果)、是否新授权学位点前三届学位获得者论文(实践成果)等数据获取不全,由各有关单位补充,按照平台提供的论文信息汇总表模版补充完整。需采集本年度(2024.09.01-2025.08.31)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具体名单另行发送。
三、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1.各单位可参照附件表格中的“填报示例”及备注内容进行信息有效填报,具体填报顺序按下发的名单顺序报送。
2.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项数据采集,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揽月楼319),电子版发送到yjsyxwb@gdufe.edu.cn。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严把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源、源可追查、查有实证”。
2.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组织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梳理,按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信息更新、数据报送等任务,对提交材料审核把关,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