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78号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精神,积极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分类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做好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实践导师配备工作,填写《广东财经大学XX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配备汇总表》于11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gdufepyb@126.com。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XX级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配备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