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61号
各培养单位、任课老师:
为检查研究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就研究生教学材料归档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任课教师于10月8日前提交以下相关课程材料至各开课单位:
1.上学期试题(含答案)纸质版一份
2.上学期所有答卷(或学生论文作业)
3.上学期成绩单纸质版(含签名)两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
4.上学期平时记分册纸质版一份
5.将本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盖章件上传至新研究生系统(具体操作参见附件)
各开课单位负责检查、保管任课老师提交的各项材料,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在系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教学进度计划》审核
2.向研究生院提交上学期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含签名)。如有本学期前未提交的材料,请一并提交。
各单位即日起组织2人以上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学秩序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各单位自查、研究生院抽查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检查将结合进行,检查结果将通过简报、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布。
附件:教学计划操作指引.doc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