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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蓓蓓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24 浏览次数:168

粤财大研〔2024〕25号

 

各培养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生课程期中考核和教学检查定于4月24日—5月17日之间进行。期中考核请各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教学检查由各培养教学单位组织进行。现将有关教学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包括研究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内容的更新情况,教学大纲内容能否达到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科学思维方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任课教师可自主开展课程教学随堂评价(表格参考附件1),收集掌握学生对课堂的意见与建议。

2.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组织和管理的规范情况,课堂教学秩序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有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等,各培养教学单位应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等教学档案并已按要求上传至研究生网络教学平台,是否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

3.教风学风。包括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停课、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及地点的现象;学生的学风建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和出勤情况等。

4.除上述检查内容外,各培养教学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项目,如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落实情况、导师履行培养职责情况等有重点地开展自主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培养教学单位安排一次研究生座谈会,座谈会对象重点为2022级、2023级研究生(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请各培养教学单位学科秘书提前将座谈会的时间、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

 

2.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培养教学单位填写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表(见附件2),并将纸质及电子材料于5月17日前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

联系方式:84096987


附件:

1.附件1 研究生课程随堂调查表.doc

  2.附件2 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表(简).doc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