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4〕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我校可报送省教育厅申报认定的项目限额为25项,包括以下6类:
项目类别 | 推荐限额 | 参考资助经费 | 实施期 | 申报方式 |
研究生学术论坛 | 不超过3项 | 3万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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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暑期学校 | 不超过3项 | 6万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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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 原则上不超过5项 | 2万 | 2年 | 从校级立项重点项目择优推荐 |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 原则上不超过5项 | 3万 | 2年 | 从校级立项项目择优推荐 |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 原则上不超过3项 | 4万 | 2年 | 从校级立项项目择优推荐 |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 不超过6项 | 2万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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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学校将结合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和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在总限额内不同项目间作一定调整,调整数量不超过6项。
二、申请条件及结项要求
申请条件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建设和结项要求可参考各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项目归属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细化建设任务和结项要求。
三、申报说明
1.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推荐申报;对近3年内承担过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已获批立项,并成为品牌项目的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等除外)的负责人不予推荐申报;近年公布的博士硕士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不予推荐申报;对于既往存在“学术论文造假”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人不予推荐申报。
2.因方案调整不再列入202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课程不予受理申报。
3.各类项目开始日期均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学科领域信息填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
4.按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要求,项目经费随学院年度预算下拨到项目归属单位,各项目具体资助额度和资助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建设情况自行安排。
四、进度安排
1.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三类项目的申报人于4月16日前将申请书(含佐证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一并交项目归属单位。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的申报人暂不提交材料,待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再行提交。
3.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签署具体意见,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学院申报认定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并交至研究生院(揽月楼311),电子版发送至gdufexm@126.com。
五、其它说明
各单位应做好项目建设和经费管理的统筹规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确保申报质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84096987
何老师84096237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某某学院申报认定2024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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