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3〕24号
有关学科及所涉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及学校发展规划处安排,按照“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执行”“带项目申请预算、按项目安排预算”的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卓越人才培养类别)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坚持学科的基础地位。有助于学校重点打造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申报项目应紧扣学校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用于特色内涵建设,重点聚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数字经济学、国家安全学等学科建设,特别是支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学科发展。
2.项目坚持“有先为、有后为”“有所不为、有所大为”原则。集中资源,聚焦用力,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培育的高峰/优势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让最能出成果的学科和团队得到最大的支持,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重点建设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等“软实力”上,着力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重大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项目按照“必须”“重要”以及“成熟”排序。应达到一经批复即可实施的条件,不得申报概念性项目、内容不明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4.申报项目类别分为卓越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创新平台建设、重大成果培育、国际交流合作、其他等六大类。研究生院负责卓越人才培养类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组织申报。其他类别的项目由相应职能部门组织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各有关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数字经济学、国家安全学)根据本学科建设发展情况组织所涉单位开展卓越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方面)的需求论证。
(二)根据论证情况每个学科可申报1个卓越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方面)项目,填写《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申报表填写要求:
1.项目类别填写“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名称根据研究生培养建设需求自行拟定,要求言简意赅,能准确涵盖和体现建设任务的主旨和目标。
2.项目任务应明确,具体可操作,重点体现与学科评估人才培养质量指标相关的建设任务,着力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思政教育特色与成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政队伍建设,构建高质量课程体系、强化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力争在研究生(在校生、毕业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3.绩效目标应包括具体可量化的指标值,且可实现。
4.预算金额应根据建设任务进行精准测算,确保能够在2024年支付完成。
5.项目应明确是“必需”“重要”或“成熟”项目,应达到一经批复即可实施的条件。
(三)说明事项
1.学校将在各职能部门组织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基础上进行遴选和申报材料完善,拟向教育厅申报不超过15个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上一年总额的130%。
2.各学科报的项目要聚焦在内涵建设,且立项论证材料详实充分,细化到可实施的具体项目。
3.不得申报概念性、项目内容不明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项目实施绩效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时间及形式要求
请于4月24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经学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办(北三909室),电子版发至gcyjsyxkb@gdufe.edu.cn。
联系人:孙明晨、刘淑媛
办公地址:北三909、北三904
电话:84096782、84096987
附件:
1.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2.附件2: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卓越人才培养类别)申报表.xls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