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大研〔2022〕108号
各开课单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及时掌握学生上课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学校决定在研究生教学班设立学生助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
本学期开课、目前尚未结课的教学班,每个教学班指定一名研究生担任教学班助教。
二、工作安排
1.学生助教由任课老师指定,各开课单位学科秘书收集汇总后,于11月27日前完成《2022-2023-1研究生考勤信息统计表》(腾讯文档)“学生助教姓名”“学生助教手机号”两列的填报。
2.任课教师发挥课堂教学主体责任,应要求学生实名登录线上教学平台,在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科学设计教学环节,适当增加与学生的交流、讨论和互动,加强研究生过程评价考核和管理。
3.学生助教应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学生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登记,并填写研究生考勤登记表(附件),在课程结课时交任课教师存档,并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附件:研究生考勤登记表研究生考勤登记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