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2〕8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粤财大〔2021〕35号)、《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粤财大〔2022〕27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开展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导师自主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公示、研究生处复核,现将2022年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予以公布(附件)。根据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导师研修活动,请全体导师按要求完成研修,确保研究生指导质量。
联系人:朱子薰 电话:84096627 办公室:北三905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