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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蓓蓓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180

  粤财大研〔2022〕60号

各培养单位:

2021-2022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教学工作量核算依照《广东财经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由各单位和研究生院初审、复审,报人事处发放。

 2.专业学位教学工作量核算依照《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各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备案。

 3.教学标准教分=课程教学工作量+指导毕业研究生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量+其它工作量(导师组长4教分)。

 4.请在备注栏注明所有任课教师或导师的实际归属单位

 二、时间进度

1.6月17日前,各单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开表格填报)一份。

2.6月24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审核结果。

3.629日前,各单位将审核结果逐一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导师进行核对。

4.7月3日前,研究生院受理各单位反馈有误数据,逾期不予受理。

5.7月7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罗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4096987 办公地址:北三904

邮箱:gdufepy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表说明

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见下载专区)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填表说明

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有三种,表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双肩挑”人员、表2外聘和返聘人员、表3兼课人员,请按属人原则分类进行统计。

2.表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双肩挑”人员。

本单位教师、科研人员为本单位授课、指导研究生实践和论文的,备注为本单位。

其它教学单位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为本单位授课的、指导研究生实践和论文的,备注写明其所在实际单位。

“双肩挑”人员为本单位授课的、指导研究生实践和论文的,备注写明“双肩挑”。“双肩挑”人员指校领导、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规划处处长。

3.表2外聘和返聘人员。指在人事处办理过相应手续的校外人员及离退休返聘教师,返聘人员请在备注写明退休时间。

4.表3兼课人员。党务、行政、群团、附属单位非“双肩挑”人员为本单位授课、指导研究生实践和论文的,备注写明其实际所在单位。

5.公共课由各开课学院统计:经济学院统计 “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统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外国语学院统计“英语精读”、“英语听说”、“日语(公共选修课)”;工商管理学院统计“管理研究方法”、“中级管理学”。

6.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为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专业实践指导工作量、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的总和。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数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将自动生成教分数据。

7.专业实践指导人数和学位论文指导人数按实际获得学位人数进行计算。

8.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分开表格填报。

9.导师组组长的直接按每学期2教分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