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2〕47号
各相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2022年3月向各职能部门和各培养单位征求意见后,研究生院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吸收各培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现向各单位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并加盖公章(附件2),于5月20日(周五)上午11点前交至研究生院(北三-904室),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b@126.com,逾期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84096987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