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2〕3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学校一流财经大学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研究生院草拟《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各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并加盖公章(附件2),于4月21日(周四)上午11点前交至研究生院(北三-904室),电子版发送至gdufepyb@126.com,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刘淑媛,联系电话:84096987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