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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淑媛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222


                                                      粤财大研〔2022〕8号

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广州市和我校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全面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总要求,以应对疫情个案突发为底线思维,优化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整个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万无一失。

2.本学期课堂教学正常进行,推广上学年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经验,继续巩固线下教学为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3.各培养单位要坚持一手抓安全防控,一手抓研究生教育教学,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教学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科学谋划,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4.培养单位要统筹做好延伸校区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将教学管理人员安排表和联系方式公布给学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课堂教学工作指引

1.各培养单位全面清查教师到位情况。若有因疫情不能返校上课的任课教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教学安排,若是外籍教师未能返校,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并填写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备案。

2.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发扬、巩固上学年线上教学有效经验和优良成果,鼓励利用各种在线教学平台、工具和资源辅助开展课堂教学,“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多种教学方式有机融合,深入推进课堂革命。

3.各培养单位须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含外国留学生)。将特殊情况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患病、隔离等原因)名单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并填写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备案。

4.外国留学生全部采用线上教学,相关学院通知任课老师提前与学生建立联系,做好检查和指导,并填写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备案。

5.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研究生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需求,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6.授课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教室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间隔一定时间后进行通风换气;课间休息时间,尽量少聚集。

7.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做好学生考勤,了解班上是否有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进行帮扶;任课教师上课中要观察和留意学生的健康情况,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按照学校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8.各培养单位对上述不能正常进行线下教学的情况进行审批和汇总,并于2月25日前提交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1)研究生院

三、线上教学应急预案

1.各培养单位做好突发预案,要求各任课教师要按教师指引(附件2)进行线下教学的同时,都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包括选用平台(如需使用广财慕课平台,可与研究生院联系),准备线上资源,创建教学班群,进行线上教学设计等。任课教师要提前组织所有学生加入教学班群,若学校突发疫情则根据情况及时将线下教学转为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或全面转为线上教学。

2.若有任课教师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上课,由开课单位优先安排其他任课教师顶替回校进行课堂教学,其次再考虑安排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开课单位做好线上教学指导和督导,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按时进行线上上课。

3.若学校突发疫情所有课程均按原课表进行上课。线上教学的班级学生可在宿舍或教室上课,若在教室上课,隔开座位,并全程佩戴口罩。

四、实习实践工作指引

1.非必要不开展校外实习实践教育教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办〔2021〕97号)要求,严格师生员工外出审批管理,引导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到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2.对可暂缓开展专业实践或可在校内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进行暂缓或转为校内实践。

3.因培养方案要求必须开展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践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科学防控。并做到如下几点:

1)全面摸查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环节要求,对每名研究生的实习实践情况建立详细台账,摸清学生实习地点、实习时间、生活保障、疫情防控防护措施等情况,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开展实践教学和疫情防控的专题教育。各培养单位针对计划开展的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必须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加强师生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引。

3)严格校外实习纪律。各培养单位需严禁培养方案外的外出实践和实习教学活动。研究生外出实习,要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执行请假审批制度。主管副院长和导师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校外实习动态,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体温检测记录。

4)应急处置。发现疫情防控风险或漏洞要应及时分别向所在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院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与学校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1.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1:线上教学安排汇总表.doc

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课堂教学教师指引附件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课堂教学教师指引.pdf

 

                                                研究生院

                                              202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