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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蔡奕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次数:372

关于做好2021年“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星光励志助学金”是潘义光先生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为真正体现有效、阳光、温暖资助的宗旨,切实做好“星光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星光励志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学习成绩优良;

5.本学期初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原建档立卡户优先。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研究生资助名额3名;

2.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星光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按照申请条件予以审查、进行民主评议和情况核实。各学院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汇总(含广州、佛山校区);

3.如报名人数超过3人,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单位老师集体评审讨论产生3名研究生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报送领导审定;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领导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布,并按发放助学金。

四、申请材料、时间

(一)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表;

2.上学年成绩单(研一学生提供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星光励志助学金汇总表》(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1220前,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北3-908),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846

  邮箱:32671660@QQ.com  

 星光励志附件.rar

                                    研究生院(处)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