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1〕98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论文过程管理,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粤财大〔2018〕53号)和《广东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工作细则》(粤财大〔2018〕53号),研究生院于11月开展了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12月14日,应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的15个培养单位中,已有经济学院等14个培养单位完成了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参加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923名研究生中有816人合格、105人限期整改、2人不合格,各培养单位具体检查结果情况如下。
各培养单位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二、在本次论文中期考核工作中,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如公共管理学院严格把关,参照学位论文答辩形式扎实开展MPA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
三、至今仍未完成中期检查工作的培养单位,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尽快按照要求做好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四、各培养单位应督促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研究生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导师组应督促导师强化论文质量管控责任,确保论文工作进度。
研究生院(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