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41号)要求,经培养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研究生院审查并研究,第二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由刘颖、彭大衡、刘俊、孟国碧和张宇山组成,刘颖教授担任组长,张宇山副教授兼任工作秘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联系调查与核实。
受理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办904) ,联系人:刘淑媛
联系电话:020-84096987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