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授权点:
根据《学位授权评估办法》,学位授权点每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第3年和第6年的3月底前,应当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参评学位授权点截至上一年底的基本状态信息。根据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安排,参评学位授权点应于2022年3月填报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授权表(样表)》(见附件1、2)以便参评学位授权点为未来填报信息作好工作准备。
我校须参与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为: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英语语言文学、金融硕士、保险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税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请参评学位授权点仔细查阅样表,如有问题,请于10月18日前汇总并发送至linxing@gd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林幸,联系电话:020-8409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