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学位〔2021〕6号
各单位:
我校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粤财大〔2017〕34号),学校决定开展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关的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当然成员,不在此次推荐之列。
二、有学位授予工作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人选范围包括:硕士点负责人、教学单位中分管研究生或者本科教育的负责人以及其他无党政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
三、候选人应具有正高职称,熟悉学位管理工作,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处事公正。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认真讨论。经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3日前报送学位办。
联系人:彭文霞 84095909 北三904
何晓聪 84096237 北三906
校学位办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