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1]4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届研究生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寄达档案收件单位,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粤财大[2018]31号)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
(一)研究生院负责收集:
1.录取登记表
2.成绩单
3.学位授予决定
4.体检表
5.派往外省学生纸质版报到证(红联发给学生、白联放入档案)
(二)各培养单位负责收集:
6.学籍表(共3张,本次装档只要1张)
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8.无纸质报到证学生的电子报到证打印版
9.党员材料
10.奖惩材料
11.其他应该归入档案的材料
二、档案材料整理及录入
(一)各单位做好学籍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材料院系鉴定并加学校公章,到研究生院领取1-5项档案材料。
(二)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整理研究生期间的档案。每个研究生的材料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夹好,并按附件1、附件2排序。
(三)各单位制作《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档案目录》(附件3),有相应材料的打√,没有相应材料的打×。该目录自行留存备查。
(四)各单位在确定本单位全部研究生去向后,从省教育厅系统导出《2021届XX学院省教育厅系统EMS档案去向表》,按附件1、附件2排序。
(五)完成前四项工作且验收通过的单位,预约时间(原则上工作日上午),安排人员,将研究生期间的档案归入读研前的档案。
档案材料齐全的密封,并按照《2021届XX学院省教育厅系统EMS档案去向表》顺序排放。
暂不派遣及不能正常毕业的两类学生,称为异动学生,档案不密封,另行移交。
三、档案的寄送
研究生院联系EMS档案专送,按《2021届XX学院省教育厅系统EMS档案去向表》生成EMS交寄单。
各单位移交档案后,研究生院及时(原则上移交后第二天下午)通过 EMS寄送,并反馈相关单号。
四、注意事项
请全体参与人员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积极配合,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联系人:蒋老师 84096846
研究生院(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