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
广东财经大学
当前位置:首页  学位管理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彭文霞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次数:1105

粤财大研[2021]19号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我校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点包括: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英语语言文学法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金融保险税务公共管理会计。以上学位点均应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下称《年度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是学校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请各参评学位点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二、《年度报告》撰写应聚焦培养质量,强化特色定位。体例可参考附件23)。本次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所涉及与时间相关内容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各学位点于4月6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到283653951@qq.com。

联系人:彭文霞联系电话:84095909 办公室:北三904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体例).doc

附件3: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体例).doc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