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1]15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上级通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以下为相关项目,其它项目见国家留学网)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
2.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等。
3.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类别包括访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类别包括实习生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具体政策、条件、截止时间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遴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即日起,研究生上网了解有关政策,在相关系统进行报名,各系统报名截止日期互不一致,请注意各系统报名时间。
(二)3月23日前,申请研究生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国外联系,获得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意向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将《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所有材料扫描电子版一份(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交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学校)提交至各个学院。
(三)3月25日前,各学院初审后,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院。
(四)3月28日前,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公示。
(五)3月29日前,学校报送材料至上级部门。
(六)4月起,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七)5月起,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八)7月起,获资助资格的学生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手续后陆续派出。
三、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以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四、学校其它资助
对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项目的研究生,学校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金额的10%给予奖励金。
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可按规定申请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和有关评先评优活动。
五、其它说明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认真配合国内外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积极稳妥做好疫情期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咨询微信:lwz5192099,提供个人学号和姓名验证通过后,由助理拉入项目咨询群。
学校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4096987;办公地点:北三904。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1.3.9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