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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研究生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刘瑀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0-10-27 浏览次数:1217

粤财大研[2020]6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更全面地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学生处有关通知,现请各培养单位报送2020-2021学年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名单。具体报送事宜如下:

一、培养单位心理辅导站的构成

培养单位心理辅导站由站长、副站长和成员组成。心理辅导站须设立站长1名,由培养单位辅导员担任;副站长1三水校区有研究生的单位在校区增设1名,由培养单位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能够协助站长全面开展心理辅导站工作的研究生担任;成员若干名,由各班级的心理委员组成。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及管理

培养单位所有全日制班级均需选拔心理委员(每班1-2名)。心理委员须具备的条件除遵守《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干部工作规定》(粤财大〔2017〕70号)中关于学生干部选拔、配备和任职期限的规定外,还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在班级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务意识;

3.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4.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10月29日(周四)前将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anjiushengglk@sina.com。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请心理辅导站站长及副站长加入“广财大心理辅导站微信群”。

 

 

 

 

 

2020-2021学年研究生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名单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处)

                                 2020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