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0]39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粤财大[2015]76号),现对2018级研究生(三年制)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核内容
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综合(实务工作)能力、身心状况等。
二、考核安排
1. 即日起,各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2. 6月26日前,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电子版),填写完毕发送《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电子版)交相应导师审核。
3. 6月30日前,各单位征询各导师对研究生的相应考核意见。
4. 7月7日前,各单位中期考核小组组织考核。
5. 7月9日起,各单位将中期考核结果向相关研究生进行公布,对需要进行预警的研究生及时预警。
6. 7月10日前,各单位将中期考核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不合格的研究生需在三个月内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等相应具体材料待研究生返校,由研究生个人和导师签名后交各学院存档,各学院待研究生毕业当年5月交研究生院进行归档。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16)(见下载专区)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2019)(见下载专区)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主讲学术报告记录表(见下载专区)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