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0]3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填报、鉴定和归档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返校后,各培养单位应收齐以下纸质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各单位组织班级、导师做好鉴定,并做好院系鉴定。“院系意见”栏,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2.学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各单位填写毕业档案信息,审查其能否毕业并签署学院意见。“学院意见”栏,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根据印刷规格打印,提前填报,或返校后到所在培养单位领取相关材料填报。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印刷规格:260*185mm 8p 1+1 100克双胶,反胶装。
2.学籍表印刷规格:双胶纸250克大小29.7×21。
三、登记表、学籍表填报完整、院系签章后,由各单位统一送研究生院签署学校意见。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