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0]2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8号)要求,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硕士毕业生,就业择业期(含调整改派)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毕业生仍可享受原相关政策待遇,2018年毕业生可按原有调整改派流程办理。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①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 ②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还需同时提交准确的回邮信息。调整改派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收件人:研究生思政与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096846。学校每个月底汇总上报省就业中心办理(节假日顺延),新报到证签发后按回邮信息寄回给申请人。
2018届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缓就业期限仍按暂缓协议书执行。2018届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业务办理完成后再以EMS到付方式寄回。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材料包括:1.业务办理后回寄的EMS快递面单(请确认是到付面单,并请自行填写收件人地址、姓名、手机号等信息);2.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3.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录取通知、接收函、就业协议等),回生源地就业无接收证明的请书面说明;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外省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原报到证。取消暂缓就业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收件人:广东省硕士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0-37626987,邮编:510080。
研究生院(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