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0]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今年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我校为全国100所布点监测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届硕士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硕士毕业生就业状况日报责任。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硕士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日报工作。从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不含节假日),各培养单位于每天14:30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院校端完成当天的硕士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业信息等审核上报工作。就业信息要根据系统中的分类统计报送,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规范。2020年4月至12月期间,学校实行硕士毕业生就业信息周报制度,在每周五公布各培养单位就业情况。
各培养单位要深化对就业统计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创新方式,做好硕士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招聘活动暂停举办,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安全高效做好线上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一)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大力宣传教育部“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网址:(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joint.html#page1)。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撰写提交电子简历(岗位需求),平台将以每周2次的频度进行岗位智能匹配的精准推送。
(二)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一要主动联系校友和各地市合作单位,深入挖掘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二要为考博、申请出国的毕业生尽可能的提供指导和支持,增加学生升学深造的机会;三要引导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项目及推送毕业生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四要立足长远,主动对接专业行业资源,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
(三)采取灵活、主动的方式做好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摸查。一是向毕业生推介学校开展的职业咨询、心理咨询,疏导学生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压力,防止次生问题产生;二要创新指导服务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毕业生办理无接触式业务提供咨询和相关服务支持,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
(四)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上当受骗。提醒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及时受理和解答毕业生的咨询和投诉,确保学生求职安全。
(五)导师充分关心研究生就业工作。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研究生就业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动态和就业状况,帮助研究生做好职业规划,积极为研究生就业创造和提供机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服务工作。
三、精准摸查,帮扶“双困”研究生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研究生就业。
摸清底数,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重点疫区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毕业生建立台账并动态跟踪。实行“一生一策”的帮扶方案,在心理调适、就业信息提供、实习岗位推荐、发放补贴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摸查情况填报《2020届重点关注硕士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附件2),并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yanjiushengglk@sina.com。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处)
2020年4月3日